一、专业分流对象和分流计划
1、专业分流对象
专业分流对象为工程学院按照“机械类”“电气类”大类招生入校的2022级本科生,不包含工业工程、物流工程已按专业录取学生。
2、专业分流人数
“机械类”招生大类包含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”、“工业工程”、“物流工程”三个专业,“电气类”招生大类包含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”、“测控技术与仪器”、“机器人工程”。工业工程、物流工程专业中有35名学生已按专业招生,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。
各专业实际拟招收人数如表1所示。
表1 各专业拟招收人数
专 业 | 拟招收人数 |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| 91 |
工业工程 | 27 |
物流工程 | 30 |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 69 |
测控技术与仪器 | 50 |
机器人工程 | 51 |
二、专业分流考核与录取办法
1、按照“自主申请”的原则,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偏好和职业规划,根据大类培养阶段对专业的了解,填报专业志愿,并对填报专业明确排序,提交志愿表。志愿必须分别按所在专业大类填满机械类与电气类的3个专业,未按要求填写专业的学生,需服从学院的安排与调剂。志愿申请一经提交后,不能修改。
2、按照“志愿优先、参考学业”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,根据学生填写第一、二、三志愿专业,按照以下课程平均分进行排序:
机械类:思想道德与法治+大学体育与健康(1)+工程图学(一)
电气类:思想道德与法治+大学体育与健康(1)+高等数学A(1)
按上述课程平均分排序超出专业录取人数的同学,根据平均分排序按第二志愿录取,如第二志愿专业人数已录取满,则根据平均分排序按第三志愿录取。
当出现同等志愿,平均分排序并列情况时,按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优先录取。
3、确定专业后学生仍可参加转专业。
三、专业分流工作日程安排
1、咨询时间、地点:
2022年12月1日-2023年3月3日,工程313
咨询教师及电话:高老师61900806
2、宣讲答疑时间、方式和内容:
(1)宣讲答疑时间:
机械类:2月27日周一晚6:00-7:30;
电气类:2月27日周一晚6:00-7:30
(2)宣讲地点:2教101(机械类)、103(电气类);
(3)宣讲内容:学院专业分流政策、各专业介绍和答疑;专业负责人、辅导员(主翔宇、刘绵琦)
3、志愿填报表和填报时间:
志愿填报表:机械类见附件1、电气类见附件2;
时间:2023年2月27日-3月3日(12:00前);
4、志愿表收发地点:学工办(机械类:毕杨意、电气类:刘绵琦)、简道云
5、专业分流名单公示日期:3月6日
6、公示异议受理时间:2023年3月6-10日
四、申诉渠道
学生对专业分流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,可向学院反映。
地点:js1996金沙线路检测303室,晏老师;电话:61900802;邮箱:pyan@shou.edu.cn。
五、其他说明
(1)因学籍异动、转专业从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,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;按确定专业招生录取学生不参与分流。
(2) 对公示的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,以实名制在公示期内向分流工作小组反映情况。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,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。
(3)未尽事宜,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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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24日
附件1 js1996金沙线路检测2022级机械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.docx